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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企业勿忘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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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企业是北京的一家代理报关企业,同时,该企业在青岛还设有分支机构。对于这样的代理报关企业同样需要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S企业在取得相关部门批件后,要先向北京海关提出申请,由北京海关开具联系函商青岛海关同意后,由北京海关上报海关总署调查局。取得总署批件后,S企业凭批件到青岛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S企业在青岛海关备案后,按规定每年办理代理报关企业异地备案海关年检手续,年检后一年内未在备案地海关开展代理报关业务的或未办理海关年检手续的,海关将取消其异地备案资格。如需开展异地报关业务,则需重新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对于像S企业这样的异地报关备案企业,海关同样对其有严格的年检要求。每年3月31日前S企业首先要向北京海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检报告书》,在年检合格后,可在年度内第一次办理异地海关报关手续前到青岛海关进行年检申报。如S企业未有企业变更事项,北京海关就不再做关封,报关企业持青岛海关核发的《报关备案证明书》(有报关员的,同时持经北京海关年检的报关员证)到青岛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如S企业有变更事项,则还应持有北京海关出具的关封到青岛海关办理年检手续。

海关人员特别介绍,在办理年检过程中,海关主要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活动是否正常,企业法人代表、地址、营业执照的有效性、资格证书的有效性等企业信息与海关企业管理数据库信息的一致性等。同时审核企业年度进出口情况、年度报关量、有无报关差错、有无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事发生、有无偷、逃、漏税的情况,海关还要审核企业所属报关员在年度内报关实际情况,以及报关员的变化情况。经海关审核符合海关对报关企业年检要求的,报关企业报关有效期予以延长一年。

海关同时提醒报关单位,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特许经营资格后,按规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备案)和年检。只有这样做才能够实现海关有效监管和企业快速通关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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